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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地块规划调整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开展示的通告

发表于2022-10-16
标签:道路用地 用地面积 地区 地块 人才 

为加快坂田街道岗头人才公寓配套道路规划三路建设,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申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拟将[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地块涉及规划三路范围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相关规划调整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坂田街道岗头人才公寓配套道路规划三路工程南接坂李大道,北接岗头人才公寓,总长约685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涉及法定图则地块规划调整范围面积20817.44平方米,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18821.5平方米。

二、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地块规划用地方向为研发办公、绿地,总面积为1290265.40平方米(图一)。

三、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地块被规划三路所占用部分用地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调整后DY15地块用地面积为1269447.96平方米(图二)。本次规划调整后的DY15地块规划用地面积、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等规划地块控制指标具体情况见表一。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2.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李大道-宝吉路口北侧。

(二)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30天,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1月13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1月13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907室,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坂田街道岗头人才公寓配套道路规划三路工程法定图则调整公众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55-89552287,传真:0755-28900430

2.调整后

3.规划三路涉及DY15地块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10月15日

文档

调整前.jpg 调整后.jpg 规划三路涉及DY15地块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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