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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林木采伐的公示

发表于2022-10-01
标签: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 面积 施工 中心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对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拟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拟使用林地上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

或个人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项目名称

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

项目类型

公共事业与民生项目

项目批准

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深龙发改〔2021〕107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

拟采伐林木

位置

采伐树种

荔枝、速生相思

拟采伐林木面积面积(公顷)

5.0698公顷

采伐蓄积

52.2立方米

二、公示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10月6日(7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址

本次公示采取网上展示和现场张贴方式。网上展示地址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现场张贴在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点。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间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电话:82348968

公示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1号水务大楼

公示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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