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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们都爱深圳】我来深圳这些年:从记者到律师

发表于2011-10-09
 
 

我来深圳这些年:从记者律师

       ——《大声说出你的爱,我们都爱深圳》征文

文/颜宇丹

今天朋友介绍我认识一位企业老总,他想请位律师做他公司的法律顾问。我带了两本我的新书《婚房保卫战》签名送给了他们,看到我写的书后这位老板和我立即拉近了距离,原来他曾经也是位报社记者,后来下海经商当了老板,我也直言不讳地告诉他我当记者的时间比当律师的时间还长。我和这位老板有很多记者职业的共同话题,这位老板当即拍板决定聘请我担任他公司的法律顾问。

我和许多律师同行是“非法本”,大学里修的不是法律专业,工作后通过自学或进修法律,付出了比“法本”尤其艰辛的努力和代价,最终通过了司法考试这道门槛,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再经过一年的挂所实习取得了律师执业证。“非法本”的同仁们由于没有正规法学院校的教育背景,所以在执业中往往回避谈及自己的第一专业和就读的本科院校。但我从不隐瞒自己的“野路子”——不是法学院培养出来的律师,因为我觉得这不是缺陷,反而是律师职业的优势。能够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所拥有的法律知识已可以胜任律师职业,但律师行业更需要的是综合素质和生活阅历,而仅非单纯的法学功底。我为什么弃文从法,从事律师这一行,这得追溯到我来深圳开始……

那一年,我背井离乡来到深圳,与其他来闯深圳的热血青年不同,我不是为了事业而是为了逃避一段感情来的深圳。我大学就读于中文系,实习和毕业都在当地一家报社工作,大学里交上的男友的确是对我从事记者职业起了很大的帮助,但我毕业后由于种种原因实在无法继续和他在一起,于是提出分手,但他无法释怀纠缠不已。于是我干脆玩起了失踪,投奔到在深圳的姐姐家,心想等他冷一冷再回到我家乡的原报社工作单位。那一年我刚满二十二岁,而当初被逼上梁山的躲避竟让我再也离不开深圳了。

来到深圳,我的目标当然还是从老本行开始找工作,我怀揣着早已准备好的自己从高中时代以来发表的作品剪报及简历,顺利地找到了一份报社记者工作。从贵州的小城市来到全国经济开发区的大都市,感觉最大的不同是,深圳只看能力从不问出处,哪怕你是一个农民工,只要有能力和胆识,一样能成为大老板!

为了尽快认识深圳的路,我在立交桥下的修车摊上花了几十块买了一辆破破烂烂的自行车。每天我出门把深圳地图放在车扶手的篮子里,骑到红绿灯路口,就用脚撑住地面,把地图从篮子里取出展开研究路线。白天迎着朝阳去上班、采访,晚上在落日的余晖下踩着单车回家写稿,那是怎样的一段充实的日子啊!

很幸运的是,连我自己都没想到,依靠自己的勤奋,我在这家深圳本地小报社的职务一路飚升,从记者编辑到编辑部主任再到副总编辑,年仅24岁。年轻的我领导了一帮子或比我年长或比我学历高的下级,只得故作矜持老成。可惜的是,才坐上副总编辑位子不到一年,全国新闻刊物进行大整顿,国家规定所有全国刊号以下的刊物必须停刊。我所在的报社尽管质量和经营堪优,由于是深圳市刊号,也不得不停刊。记得报社的最后的一次会议,当社长宣布停刊这一通知时,许多编辑和记者都泣不成声,我的眼中噙满泪水强忍了回去,这意味着一切都得重来。

有人说少年得志不是福,人上去了就下不来。24岁年纪轻轻当了报社副总编后又失业的我无所适从,一度悲观,好在一直住在姐姐家无衣食之忧,但已无法回到当初来深圳时的那股闯劲,而此时的我已适应了深圳的环境决定留下来。这时候,深圳市统计信息局(现与深圳市科技局合并为深圳市科技信息局)属下的深圳信息行业协会主办的刊物《信息时代》的负责人主动邀约我担任《信息时代》的副主编。终于可以东山再起了,我斗志昂扬,应邀出任。可是到头来,兢兢业业却被人利用了,我实在不适合官场上的争斗,我主动去了一家会员单位房地产企业工作。在这家房地产公司调进了深圳户口后我下海经商了,彻底做了个逍遥自在人,挣了点小钱以后完成时间上的自由、财务上的自由,却发现当老板原来是这么难。做个小商人,求人不说,社会地位不高,为了员工不跳槽低三下四,一点尊严都没有,原来老板也不好当!

那一年,我当着小老板,正空虚苦闷的时候,我的一位高中“死党”来深圳出差。她大学毕业于一法学院校后,到了广州打工找了一个男友,回老家开结婚证明时,俩人分手没结成婚,她闭门三年通过了司法考试当了律师。她看我当时很不如意,说我读书时成绩比她好,建议我也去参加司法考试。当时我对司法考试不甚了解,以为只有法学毕业的大学生才能参加。等对司考和律师职业做了一些了解后,我决定挑战这个新职业。我的这位女同学当年在深圳书城买了一套法律书籍签名送给了我,因为她三年考中律师,所以我们俩击掌而誓,如我三年内考中,她报销我所有学习费用;如我三年考不中,我则请她海鲜大餐。这个誓言至今留在她送我的那套法条大全上,成为永久的见证。

结果,我自学两年通过了司法考试,我的这位同学输给了我……

 

征文链接:

《大声说出你的爱,我们都爱深圳》http://blog.fang.com/7118492/12730506/articledetail.htm

发表于2011-10-09

于丹律师的经历可以写成一部小说了!

发表于2011-10-13
此宇丹非彼于丹也,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和磨难都是一笔财富,等经历再丰富一些沉淀下来,或者可以以本人为模板进行艺术加工写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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