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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后悔权”是鲢鱼,搅动的不仅是市场——忽视民生其实是政治问题

发表于2009-06-17
“后悔权”是鲢鱼,搅动的不仅是市场

——忽视民生其实是政治问题

    “消法大修”,后悔权提上议事日程,买房后悔权更是成为耀眼的明星。戴欣明认为买房“后悔权”其实是个“鲢鱼”,这个“鲢鱼”似乎放下的还真是个时候!

■楼市买卖双方大斗法,政府释放规范规则

    “4万亿”救市之后,房地产市场风起云涌,整个经济躯体也开始蠕动起来,应该说,房地产市场应该活跃,但是进入2009年的活跃明显地演变成一场新的博弈,置业者与开发商(地方政府撑腰)之间的较劲,一个希望是买方市场,另一个不希望卖方市场就这样一去不复返。

    房地产市场有段事件没有出台利于置业者的政策了,这次“后悔权”无疑对置业者是个利好。

    买方市场是产品品质大幅度提升的一个硬环境,这个环境形成的速度取决于政策,后悔权是其中之一。

    这些年我们不能不看出很多企业和“质量门”过不去,其实在卖方市场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在卖方市场上,因为上游企业的霸主地位,下游企业为了获得项目,很多企业不得不会出卖自己的个性,甚至沦落成金钱的奴隶,出现诸多问题理所应当。

■释放的“鲢鱼”意在转移热点视线

    那么这个时候释放的“鲢鱼”还有转移视线之嫌。

    应该说像深圳这几年是民生建设的失败,政府公务员的工资大幅度上涨,民营企业的营商成本高涨后,为了缩减成本降低工资是最为有效的,有很多民营企业的工资数额下挫50%以上。以深圳为例,民营企业的工资水平普遍比房价每平方米5000元时下降近一半。

    深圳这种示范效应还在全国蔓延……

    可以说,后悔权这条“大鲢鱼”在当下搅动的不仅仅是房地产市场,是促进民生建设的一个大动作。

    市场经济应该是关注民生的经济,买方市场是个表现形式,是以消费者的利益为中心的市场。比如说:后悔权制度在发达国家存在很久,也就说明在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中,后悔权对市场的任何的一方都是有利的。在美国没有一个卖场因为搞无因退货而使企业面临关门的情况,反而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是对企业的变相扶持:走正道。

■区域经济发展多是“公鸡下蛋”模式

    政府拉动型的城市战略的弊端就是容易忽视民生,政府成为开发商,成了花钱政府,该干的事情不做,就如同“公鸡下蛋”。

    在当下这个时代,忽视民生其实是政治问题

    如今,不管广东省如何救市,深圳政府如何“提市”,中央政府强调民生的说法不单是没有减弱,反而是在加强。当深圳忽视民生让房地产市场恶性膨胀,让营商成本史无前例地上升的同时,中央政府明显地看在眼中,一系列制衡地方政府肆意妄为的政策频出……从深圳的“人事大地震”等事件中,已经是有目共睹了。

■透过“后悔权”的表面看政策的实质

    现在,后悔权被认为可以让开发商实现炒作,导演自买自卖的游戏,其实一个品牌开发商是不会这样做的,而奸商在什么情况下都有可能导演这样那样的游戏。

    说到后悔权可以促使开发商提高品质也只是一个诱因而已,企业为了更好的生存,提升自己产品的品质是必有之路,应该是让那些投机取巧的开发企业三思后行,促使商家理性,为理性市场奠定基础。

    后悔权与价格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后悔权是有严格界定的,像“宜家家居”的60天无因退货需要没有打开包装。后悔权不是试用权。

    再比如,卖方市场的前提下,后悔权有意义吗?

    当然,应该看到的是,在一些地方政府极力为开发商说话的时候,买卖双方的市场格局不断变化,正如戴欣明年初所阐述的:“现在是‘假性的买方市场’,政策一改变就会出现价格上涨”,“后悔权”明显的是为消费者说话,有利于形成买方市场。因为房地产市场太需要买方市场的形成,这样的市场不单可以规范市场,买卖双方都可以得到好处,更可以杜绝腐败。

    纵观这么多年的房地产市场之所以混乱,甚至怨声载道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到位,不明晰。在加上地方政府冠冕堂皇的“投资拉动”、奉行“公鸡下蛋”模式,在把自己变成开发商的同时,埋葬的一定是民生。

 
发表于2009-06-17
 数据,没有看到数据!
发表于2009-06-17
 
发表于2009-06-18
 
发表于2009-06-20
 不怎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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