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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机荷高速改扩建涉及清湖立交-秀峰立交段高压燃气改迁工程使用林地公示的通告

发表于2022-08-06
标签:管理条例 法律法规 面积 逾期 邮政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对机荷高速改扩建涉及清湖立交-秀峰立交段高压燃气改迁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机荷高速改扩建涉及清湖立交-秀峰立交段高压燃气改迁工程

项目类型

1-基础设施

项目批准机关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批准文号

粤发改核准〔2020〕36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2.9471

使用期限

24个月

备注:

二、公示时间

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通告将在两个网站及项目现场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h/)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6栋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33573817704898670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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