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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区)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延期公示

发表于2021-12-01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对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区)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延期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基本情况:

1.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区)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延期

用地单位或个人

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区)项目

项目类型

1-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发改农经〔2018〕1105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林场

使用林地范围

见地理位置示意图

已批复面积

6.1942

批复文号

深林地许准〔2019〕057号

使用期限

临时

备注

二、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6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27086116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7楼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取来电、来信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和反馈问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电、来信和来访的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文档

项目占用林地遥感影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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