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福田汽车站地区]法定图则02-01-01、02-03、04-01-02-0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福田汽车站地区]法定图则,02-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178840平方米;02-03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文化娱乐用地(GIC1+GIC2),用地面积为56427平方米,容积率为0.18,绿地率为80%,建筑限高为24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红树林公安分局、博物馆;04-01-02-01地块用地性质为雨水、污水处理用地(U51),用地面积为257614平方米,容积率为0.17,绿地率为80%,建筑限高为24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
二、规划调整情况
02-03地块面积调整为7764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体设施用地+行政管理用地(GIC2+GIC1),容积率:“-”,绿地率:符合《深标》规定,建筑限高: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建筑本体高度不超过23米,配套设施名称:博物馆、保护区管理局、内伶仃派出所,备注:规划。02-01-01用地面积相应调整为157623平方米,备注:现状,其它指标不变。
04-01-02-01地块拆分成04-01-02-01、04-01-02-03两个地块,拆分后的04-01-02-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35659平方米,备注:现状,其它指标不变。04-01-02-03地块用地面积为2195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绿地率:符合《深标》规定,建筑限高:“-”,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共停车场库(不少于200个车位)、污水处理厂相关设施,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
3、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新沙路60号
4、项目现场
地址:轨道9号线侨城东车辆段上盖东部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2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对该项目规划调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福田管理局一楼信息公开窗口(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83136230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文档
[福田汽车站地区]法定图则02-01-01、02-03、04-01-02-01地块规划调整.jpg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福田汽车站地区]法定图则02-01-01、02-03、04-01-02-0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福田汽车站地区]法定图则,02-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178840平方米;02-03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文化娱乐用地(GIC1+GIC2),用地面积为56427平方米,容积率为0.18,绿地率为80%,建筑限高为24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红树林公安分局、博物馆;04-01-02-01地块用地性质为雨水、污水处理用地(U51),用地面积为257614平方米,容积率为0.17,绿地率为80%,建筑限高为24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
二、规划调整情况
02-03地块面积调整为7764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体设施用地+行政管理用地(GIC2+GIC1),容积率:“-”,绿地率:符合《深标》规定,建筑限高: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建筑本体高度不超过23米,配套设施名称:博物馆、保护区管理局、内伶仃派出所,备注:规划。02-01-01用地面积相应调整为157623平方米,备注:现状,其它指标不变。
04-01-02-01地块拆分成04-01-02-01、04-01-02-03两个地块,拆分后的04-01-02-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35659平方米,备注:现状,其它指标不变。04-01-02-03地块用地面积为2195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绿地率:符合《深标》规定,建筑限高:“-”,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共停车场库(不少于200个车位)、污水处理厂相关设施,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
3、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新沙路60号
4、项目现场
地址:轨道9号线侨城东车辆段上盖东部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2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对该项目规划调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福田管理局一楼信息公开窗口(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83136230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文档
[福田汽车站地区]法定图则02-01-01、02-03、04-01-02-01地块规划调整.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