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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新安二路下穿道路等项目)》的公告

发表于2021-07-16

新安二路下穿道路等项目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为落实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新安二路下穿道路等项目)》,并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规定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深圳市宝安区的滨江大道一期A段(听海路-西乡大道)工程(新安街道海旺社区、海裕社区)、新安二路下穿道路项目(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新安街道大井山路(上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至上川二路)新建工程(新安街道布心社区)、地铁12号线机场东车辆段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航城街道利锦社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融创北居住用地(沙井街道和一社区)、宝安110千伏永通变电站(沙井街道壆岗社区)、宝安220千伏蓉西变电站(松岗街道谭头社区)。经核查,共有4.7106公顷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重要民生项目。滨江大道一期A段(听海路-西乡大道)工程、新安二路下穿道路项目、新安街道大井山路(上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至上川二路)新建工程、地铁12号线机场东车辆段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融创北居住用地、宝安110千伏永通变电站、宝安220千伏蓉西变电站属于宝安区重要民生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

二、落实方案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7106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使用前,预留规模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其他土地、交通水利用地,使用后土地利用规划用途落实为建设用地4.710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4.7106公顷。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详见

三、本方案公告时间7天(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8日)。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或到实地查看: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二)其他公告区域

1.宝安管理局一楼大堂;

2.街道办事处公告栏;

3.社区公告栏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27820059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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