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深圳市宝源股份合作公司申请,拟对[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7-0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一)07-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11304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
(二)07-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用地面积为34742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消防改善,利用空地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改善环境”;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07-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11311平方米,容积率:“4.2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备注:“规划”;
(二)07-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用地面积为34735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消防改善,利用空地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改善环境”。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二路10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嘉路和兴业路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9月17日至2022年10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27809146,传真:27820383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
文档
依深圳市宝源股份合作公司申请,拟对[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7-0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一)07-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11304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
(二)07-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用地面积为34742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消防改善,利用空地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改善环境”;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07-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11311平方米,容积率:“4.2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备注:“规划”;
(二)07-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用地面积为34735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消防改善,利用空地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改善环境”。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二路10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嘉路和兴业路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9月17日至2022年10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27809146,传真:27820383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