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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7202100128号)的公示

发表于2022-09-07
标签:建设用地 建筑容积率 建筑面积 容积率 综合楼 

深圳市水务局申请办理变更坪地横岭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7202100128号)。该项目用地位于坪地街道G10314-0489号宗地,用地面积140487.76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现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指标

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32756.41平方米,具体为:反硝化滤池、高效沉淀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用房27534.63平方米,变电所137.27平方米,传达室53.81平方米,门卫室46.77平方米,综合楼4983.93平方米,建筑容积率0.24。

二、变更后指标

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33118.83平方米,具体为:反硝化滤池、高效沉淀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用房27624.78平方米;变电所137.27平方米、传达室53.81平方米、门卫室46.77平方米、综合楼5256.2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0.24。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埔仔路9号坪地街道办事处

(四)深圳市龙岗区项目现场

地址:坪地街道年丰社区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公示期为10天(2022年9月3日—2022年9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王工,电话:(0755)28900440,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9月3日

文档

公示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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