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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鹅埠西重大产业项目及配套支路等项目)》的公告

发表于2022-09-06
标签: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 基本农田 建设 条件 

鹅埠西重大产业项目及配套支路等项目涉及《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为落实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鹅埠西重大产业项目及配套支路等项目)》,于2022年8月30日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规定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鹅埠西重大产业项目及配套支路项目、圳美绿道(深汕大道至兴业路段)及互达路建设工程、鹅埠镇留用地(第一批)、鹅埠片区市政路网建设工程(龙山路)、鹅埠片区市政路网建设工程(龙山路)、桃源路(高中园段)、知行路(创新大道)、红海大道改线段(新园坑村至园新村段 )、深汕合作区海警工作站等共8个项目,分别位于鹅埠镇、小漠镇、赤石镇。经核查,共有81.4345公顷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鹅埠西重大产业项目及配套支路项目等8个项目属于合作区重要产业、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

二、落实方案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1.4345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使用前,预留规模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及其他土地,使用后土地利用规划用途落实为城乡建设用地81.4345公顷。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详见

三、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网站或前往公告地点浏览查询。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zss.gov.cn)。

(二)现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公告栏,鹅埠镇、小漠镇、赤石镇政府公告栏,西湖村、云新村等10个村公告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2年9月2日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杨工,0755-22106858)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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