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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16-6、16-7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发表于2022-07-03
标签: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城市规划 地块 公共绿地 

为支持水务设施用地涉及的审计整改工作,现拟对坪山区[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16-6、16-7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工作。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16-6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966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备注:规划确定;16-7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3280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备注:规划确定。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16-6、16-7两个地块重新整合划分为16-6、16-7、16-11、16-12四个地块,其中16-6地块用地面积由19660平方米调整至19468平方米,16-7地块用地面积由32802平方米调整至31555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不变,备注:规划确定;16-11地块用地面积为224平方米,16-12地块用地面积为1215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配套市政设施,备注: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西路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兰和路与青兰三路交会处西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ps/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7月2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虞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4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2年7月2日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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