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买卖二手房必看干货!遭遇房东毁约怎么办
- 发表于2015-07-23
谁让现在房价涨得那么快,搞得二手房市场潜力也很大……越来越多的人在深圳买不起新房就只好买二手房了
- 发表于2015-07-23
这样都行,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毁约的那一方都会吃亏咯,这是常识了吧
- 发表于2015-07-23
呵呵哒,房东也是让人醉得不行
买卖之前就应该考虑清楚的
- 发表于2015-07-23
这孩子也是无辜了,话说怎么会有辣椒水出现……
而且房东夫妇坚决违约到底,冒着要赔70万的风险,他们是觉得这个房子还能涨到多少
- 发表于2015-07-23
感谢楼主分享的干货,在应该的时候就拿起法律做武器
- 发表于2015-07-23
最低首付都设定好了,肯定越来越多口袋有钱的人愿意花钱啦
- 发表于2015-07-23
二手房市场也变得那么火热起来,买房都遥遥无望了吗
最近打开电视看新闻,没少发现二手房交易市场新闻特别多,很多都是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房东毁约了。为啥房东会毁约,他不是要卖房吗?且听我说说原因。
自国家在今年3月30日出台“3.30新政”后,二手房市场交易的纠纷持续增加。什么是“3.30新政”呢,简单来说就是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 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2、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
3、 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乍一看,就是调整首付的比例。可是后期影响大呀,本来这是新房市场的政策,结果也影响到了二手房市场。据统计,在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的二手房市场,部分业主涨价,第二个季度来看,光北京的二手房市场价格出现了3%-5%的涨幅。当然有的卖家在签约以后出现反悔现象,少不了语言甚至肢体上的冲突。
就拿深圳来说,7月就已经出现2起买卖二手房,房东反悔毁约,导致后期双方闹得不愉悦的事。
事件一:7月7日,龙岗区坂田万科金色半山,为争夺房产控制权买卖双方持续对持,一名协管员在控制场面时不慎将随身携带的辣椒水喷射到婴儿,万幸的是送到医院通过治疗尚无大碍。但卖家坚决表示要违约到底收回房产,再听法院判决。房产律师提示,二手房交易合同中对于违约赔偿为双倍定金或成交价的20%,若法院判罚此案,违约金最高可达70万。
冲突当日的场景,民警怀中喷射到辣椒水的孩子。
事件二:7月19日,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名违约卖家按照合同成交价格20%赔偿买家,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龙岗区坂田上品雅园。买卖双方与今年3月14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成交价格为220万,买家支付了10万定金并在3月30日办理资金监管,4月20日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结果进入4月,该房产市场价远远超过了合同约定价格。据第三方机构评估,该房产市场价高达280万。4月22日卖家发出解约通知书,理由是“涉案房产存在口头租约,租客不愿提前搬离,并主张优先购买权”。5月5日,买家将卖家告上了法庭,并有了开头的一出。
哎,卖家这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那么问题来了,买卖二手房遭遇毁约怎么办?
律师支招:若遭遇毁约,买家不愿解除买卖合同,可以起诉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证转移。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再据《合同法》第110条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强制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违约方不得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强制实际履行与合同解除方式不得并用,法院应判决卖方继续履行。
我不得不说,卖家们,你们在卖房子之前一定要慎重!要慎重!要慎重!(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啊!)不然到头来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