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2011年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范例,异地买房也可提取!
- 发表于2011-08-10
究竟在什么情形下可提取公积金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回应说,根据《暂行规定》,公积金提取情形包括住房消费情形和其他情形, 具体包括:一是住房消费情形,包括买房、付房租、还月供、建房(以及翻建和大修住房)、其他住房消费(如付物业费、装修费等)。 二是其他情形,包括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需要说明的是,职工的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发生住房消费的,职工也可以申请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非深户职工离开深圳可申请提取 按照我市的提取具体政策,非深户职工同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买房、还月供以及其他住房消费。 考虑到非深户籍职工在户籍所在地的宅基地建造住房的需要,我市增设了该提取情形,目前具体操作办法正在制定中,将在今后适时发布。 此外,非深户职工离开深圳的,在其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和接续手续后,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申请提取。 职工不能办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停止缴费时间自申请之日起应当满3个月。 未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且职工工伤保险自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停缴达3个月;其中劳动关系终止证明不能提供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须已办理封存手续。
- 发表于2011-08-10
《提取规定》的有效期为两年,提取业务将于9月1日起分步实施。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将收集缴存职工的有关建议和意见,并将情况上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政策和完善各项服务。
- 发表于2011-08-10
- 发表于2011-08-10
不白交就好
- 发表于2011-08-10
- 发表于2011-08-10
- 发表于2011-08-10
非深户租房可以提取吗?
9月1日起深圳全市200家网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啦!
公积金提取案例
案例1 租房提取
问:张先生名下无房、单身,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900元,怎样提取?
答:张先生每月可以提取月缴存额的50%,即每月可提取500元(1000元/月×50%)用于支付房租,每年最多可以提取12个月即6000元(500元×12个月)用于支付房租。
案例2 购房提取
问:李先生在2010年1月购房(二手房,100万元),已婚,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万元,2011年9月来申请提取,怎样提取?
答:李先生可以凭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在全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网点申请提取,可以提取18000元(留存2000元)。
案例3 还贷提取
问:王先生在2010年1月购房(二手房,100万元),已婚,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2010年12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万元,每月还贷3000元,2011年9月来申请提取,提取额度多少?
答:王先生可以先选择一次性提取2010年12月至2011年8月期间还贷的额度,即提取18000元(留存2000元)。此后,可以和公积金签订还贷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每月提取2000元。
案例4 异地购房
问:王女士在2010年1月在广州购房(二手房,100万元),已婚,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万元,2011年9月来申请提取,该套在广州购买的住房能否提取,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可以提取,可以提取18000元(留存2000元)。
相关官方政策请查阅这里
http://www.szzfgjj.com/dffg/925.htm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http://www.szzfgjj.com/xwdt/932.htm 市民下月起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http://www.szzfgjj.com/xwdt/926.htm 住房公积金进一步降低提取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