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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举行《新建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项目涉及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证会的通告

发表于2022-09-10
标签:土地用途 基本农田 土地管理法 业主委员会 身份证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拟就新建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涉及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举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10月12日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206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四、听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该项目编制了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规划修改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五、申请参加听证的条件与要求

(一)与听证事项相关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拟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2年9月18日前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如报名人数过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将根据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间先后顺序兼顾广泛性、代表性予以确定;

(三)一旦通过审核确定为听证代表的,必须本人参加,并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及对听证事项提出意见。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听证代表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个人申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以法人、社会组织、机关团体名义申请的须持单位有效推荐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街道办事处组织推选听证代表的,推选过程及结果应经公证处公证。

七、注意事项

拟参加人员和工作人员会前14天内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并出具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会议过程中所有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八、通告说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www.szss.gov.cn/(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官方门户网站)

(二)实地

1.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赤石镇、鹅埠镇人民政府公告栏。

3.项目现场。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755-22106873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206会议室。

邮编:518200

深圳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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