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秋塘安置区等项目)的公告

发表于2021-07-08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秋塘安置区等项目)于2021年7月5日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秋塘安置区等项目分别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赤石镇、小漠镇。经核查,共有28.6643公顷用地不符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秋塘安置区等项目属于合作区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本次使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预下达国土空间规划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落实方案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一)落实地块总面积28.6643公顷,落实前规划为农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落实后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落实地块全部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二)本次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8.6643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使用前,预留规模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使用后土地利用规划用途落实为城乡建设用地28.6643公顷。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详见

三、公告方式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sz.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zss.gov.cn)。

(二)现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公告栏,鹅埠镇、赤石镇、小漠镇政府公告栏,鹅埠镇西湖村、圆墩林场等公告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杨工,0755-22106858)

文档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