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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东新规,医院烧纸钱设灵堂等医闹可由公安处罚?

发表于2013-04-11



《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6月起施行,对“医闹”行为作出规定。

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等“医闹”要追责;医疗纠纷赔付超过1万元,公立医院就不得与患者自行协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调解医疗纠纷……





《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下称《办法》)以省长朱小丹签署省人民政府令形式昨日正式发布,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均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引入第三方、设立医调委处理医患纠纷是一大亮点。据悉,该《办法》从2011年起,曾三征民意。

《办法》规定,患者及其近亲属和其他关系人有下列行为,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要挟医疗机构,或者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

2.盗窃、抢夺、故意损毁、隐匿医疗机构的公私财物及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

3.聚众闹事、围堵医疗机构,强占或者冲击医疗机构、诊疗场所;4.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拉横幅、张贴标语或者大字报,以及散发传单等;

5.抢夺尸体或者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者殡仪馆;

6.侮辱、威胁、恐吓、谩骂、殴打医务人员,故意伤害医务人员,以及非法限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

7.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8.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

 

新规中变化:

1“死亡12小时内需送殡仪馆”规定删除

2死因有异议应48小时内尸检



新规中的争议:

赔偿超万元 公立医院不得私了

需向医调委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等,有市民担心赔偿手续更麻烦



新规中的几大亮点:

1 明确医调委调解不得收费

2 医疗纠纷应30日内调解终结

3 规定医疗机构设统一投诉窗口

4 患者及亲属有权复印病历



对于《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中的规定,你有什么看法?

发表于2013-04-11

那以后对医院有意见不是无冤可申?

发表于2013-04-11

医院是服务机构,应该低调点,再说患者再怎么牛还是不敢对医生不敬的。

发表于2013-04-11

有因才有果。。。。垃圾条令!

发表于2013-04-11

这新规对谁有利点?

发表于2013-04-11

不会多一个条令随便抓闹事的患者家属吧。。。

发表于2013-04-11
引用:幽灵小七 在2013-04-11 09:57:40写道:原帖
《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6月起施行,对“医闹”行为作出规定。
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等“医闹”要追责;医疗纠纷赔付超过1万元,公立医院就不得与患者自行协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调解医疗纠纷……
《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下称《办法》)以省长朱小丹签署省人民政府令形式昨日正式发布,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均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其中,引入第三方、设立医调委处理医患纠纷是一大亮点。据悉,该《办法》从2011年起,曾三征民意。
《办法》规定,患者及其近亲属和其他关系人有下列行为,可由县级以上人....

 感觉新规比较维护医院哦

发表于2013-04-11

在大城市生病真不容易,看病排队老长了。

发表于2013-04-11

怎么觉得这个修改法很明显是偏帮医院???

发表于2013-04-11

1“死亡12小时内需送殡仪馆”规定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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