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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先看病后付费”,深圳试点8个月被欠费6万,你怎么看?【每日话题】

发表于2013-02-21





从去年6月20日起,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成为深圳市首家实施“先诊疗,后结算”的医院。新快报记者昨日从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了解到,截至昨日,医院共有134796人次享受“先诊疗后结算”的诊疗模式,占医院总医保人群的76.08%.而截至昨日逃费共计6万元,占“先诊疗后结算”总金额的0.15%.医院还专门设立了“追讨小组”整治忘记缴费和故意逃费的情况。


住院病人可事后结算


实施一开始,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先诊疗后结算”只是适用于医院门诊和急诊的深圳综合医保人群。而从去年的12月1日开始,医院将这种模式延伸至住院病人。


据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伍富贵表示,在没有涉及高质的医疗设备情况下,医保患者出示有效身份认证的证件,如医保卡、身份证等,就可以在诊疗后进行结算。“如果涉及高质的医疗设备,中间可能临时付一定的费用。”



逃费损失区政府垫付


“先诊疗后结算”的最大问题在于逃费情况,为此,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专门成立了“追讨小组”来应对。


院长伍富贵告诉记者,“追讨小组”专门有人跟踪没有缴费的患者。对于恶意欠费给医院造成的损失,由区政府进行垫付。据悉,截止日前,医院享受新模式的患者逃费涉及金额共6万元。









先看病后付费固然是减轻了国民看病就医的压力,但是同时也是对国民诚信素质的一次巨大考验。我们当然不能保证人都能够做到看完病自觉付费,但是面对医疗改革的这项措施,现行的情况,你觉得还有必要继续实施么?或者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可以减少甚至杜绝看完病就逃费的现象呢?欢迎大家跟帖讨论!
发表于2013-02-21

欠是肯定的,反正后面肯定会让政府出钱垫。

发表于2013-02-21

逃费的也仅占“先诊疗后结算”总金额的0.15%。

从数据上看,此试点还是比较成功的。

发表于2013-02-21

总体来说是个好政策。

发表于2013-02-21

严重考验国民诚信!

发表于2013-02-21
引用:李上网来33 在2013-02-21 10:13:01写道:原帖
逃费的也仅占“先诊疗后结算”总金额的0.15%。
从数据上看,此试点还是比较成功的。

同意这位的看法,8个月欠费6万,相对诊疗费用的总金额来说,是不多

发表于2013-02-21
引用:13儿 在2013-02-21 10:15:50写道:原帖
引用:李上网来33 在2013-02-21 10:13:01写道:原帖
逃费的也仅占“先诊疗后结算”总金额的0.15%。
从数据上看,此试点还是比较成功的。
同意这位的看法,8个月欠费6万,相对诊疗费用的总金额来说,是不多

 这么看起来好像是挺成功的啊

发表于2013-02-21

这是在考验国人的诚信么?

发表于2013-02-21

比较节约看病时间

发表于2013-02-21
真有实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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