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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坪山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坪山区行政一街市政工程和三洋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用地)的公告

发表于2022-08-23
标签:土地利用 建设用地 农用地 条件 建设 

坪山区行政一街市政工程位于坪山街道六和社区,西起丹梓大道,东至坪山大道,道路全长435米,为城市支路;三洋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用地位于坪山街道坪山社区,三洋湖路与三洋湖工业路交会处、龙坪路西侧。共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0.6725公顷。按照《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相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编制了《深圳市坪山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坪山区行政一街市政工程和三洋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用地)》,该方案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2022年第11次与第1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该调整方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方案涉及调入地块2个,其中:

TR01位于坪山街道六和社区,坪山大道与丹梓大道交会处西南侧,面积0.5808公顷。经核深圳市2020年度国土综合调查数据,该地块涉及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经实地调研,现状为行政一街在建用地;

TR02位于坪山街道坪山社区,三洋湖路与三洋湖工业路交会处、龙坪路西侧,面积0.0917公顷。经核深圳市2020年度国土综合调查数据,该地块全部为建设用地。经实地调研,现状为农用地。

二、方案涉及调出地块2个,位于龙田街道南布社区与坪山街道和平社区,燕子岭公园范围内,面积0.6725公顷,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均为城乡建设用地。经核深圳市2020年度国土综合调查数据,现状全部为农用地。经实地调研,现状全部为农用地。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调入地块与调出地块总面积相等,在坪山辖区内实现等面积置换调整,且调整前后坪山片区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未突破。

四、展示方式与展示地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ps/

(二)现场展示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坪山区坪慧路6号)

2.龙田街道办事处(坪山区盘龙路38号)、坪山街道办事处(坪山区建设路60号)、六和社区(坪山区正坑路6号)、南布社区(坪山区同达路6号)、和平社区(坪山区中兴西区二巷)、坪山社区(坪山区立北小区四巷11号)。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882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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