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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公布《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沙井南环路西延段(海滨大道-锦程路)道路工程等十二个项目]》的通告

发表于2022-10-02
标签:土地利用 建设用地 基本农田 土地 建设 

沙井南环路西延段(海滨大道-锦程路)道路工程、恒安路(东辅路-洪田路)新建工程、新怡路(新沙路-长流陂路)新建工程、铁岗-石岩水库保障工程麻布片区调蓄设施、深圳机场一跑道南绕滑项目、宝安区航城街道盛航路(机场南路-建德路)新建工程、地铁20号线一期工程机场北车辆段、新安公园品质提升工程、宝安智慧供应链产业园、石岩街道建工一路(光布路-规划二路)新建工程、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铁岗石岩水库水质保障二期、四期工程合计十二个项目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为落实项目用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沙井南环路西延段(海滨大道-锦程路)道路工程等十二个项目]》,并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规定,予以公布:

一、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经核查,沙井南环路西延段(海滨大道-锦程路)道路工程等十二个项目共有8.6778公顷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重要民生项目。上述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

二、落实方案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6778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使用前,预留规模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其他土地、交通水利用地;使用后,土地利用规划用途落实为建设用地8.677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8.6778公顷。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详见

三、公布时间及地点

本方案公布时间7天(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6日)。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或到实地查看: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二)其他公告区域

1.宝安管理局一楼大堂

2.街道办事处公告栏

3.社区公告栏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27820059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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