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对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沿河路等4个危险边坡(桂花社区桂花新村10巷10号西北侧边坡)治理工程拟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沿河路等4个危险边坡(桂花社区桂花新村10巷10号西北侧边坡)治理工程
项目类型
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龙华区
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深龙华发改立项〔2021〕125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深圳市贵湖塘股份合作公司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0.1701
使用期限
24个月
备注:
二、公示时间
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通告将在两个网站及项目现场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h/)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6栋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罗金韬 联系电话:2330500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文档
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沿河路等4个危险边坡(桂花社区桂花新村10巷10号西北侧边坡)治理工程使用林地范围示意图.pdf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对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沿河路等4个危险边坡(桂花社区桂花新村10巷10号西北侧边坡)治理工程拟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沿河路等4个危险边坡(桂花社区桂花新村10巷10号西北侧边坡)治理工程
项目类型
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龙华区
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深龙华发改立项〔2021〕125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深圳市贵湖塘股份合作公司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0.1701
使用期限
24个月
备注:
二、公示时间
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通告将在两个网站及项目现场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h/)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6栋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罗金韬 联系电话:2330500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文档
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沿河路等4个危险边坡(桂花社区桂花新村10巷10号西北侧边坡)治理工程使用林地范围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