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拟对[石岩东片区]法定图则01-03-02、01-03-03地块规划进行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01-0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39853平方米,容积率2.5;01-03-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为7164平方米,配套设施为220kV变电站。
二、规划调整情况
01-03-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4386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M1)不变,容积率由2.5调整为2.4;
01-03-0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14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供应设施用地(U1)不变,配套设施调整为110kV变电站。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东路48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龙大高速与石岩外环路西北侧
5.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27832447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6月28日
文档
1.调整前后对比图.jp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拟对[石岩东片区]法定图则01-03-02、01-03-03地块规划进行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01-0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39853平方米,容积率2.5;01-03-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为7164平方米,配套设施为220kV变电站。
二、规划调整情况
01-03-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4386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M1)不变,容积率由2.5调整为2.4;
01-03-0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14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供应设施用地(U1)不变,配套设施调整为110kV变电站。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东路48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龙大高速与石岩外环路西北侧
5.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27832447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6月28日
文档
1.调整前后对比图.jp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