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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浪景路工程林木采伐公示的通告

发表于2022-04-15
标签:管理条例 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 建筑 面积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对浪景路工程拟使用林地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上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项目名称

浪景路工程

项目类型

1-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批准

机关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深龙华发改立项〔2019〕39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

林木采伐面积(公顷)

1.4914

使用期限

永久

备注:

二、公示时间: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通告将在两个网站及项目现场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h/)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6栋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23335791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

文档

浪景路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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