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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务员醉驾免刑,公理何在?

发表于2012-06-14


深圳公务员醉驾免刑,公理何在?




50岁出头的海南人莫王松,身份是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统战部副主任,正科级。
单位为其配备一辆车牌号为粤BSG866的公车,在醉驾被查爆出之前,他每日正常上下班,平静如初。

直到5月28日,坪地街道纪委向全体公职人员印发一份整风通知之后,莫王松醉驾被查的事情才露出水面。在深圳龙岗交警2011年11月30日晚一次查醉驾的“猎虎行动”中,莫王松因酒驾被查,酒精测试达到176 .3m g/100m l.超出醉驾标准2倍多。但莫王松当日并未受到控制,经取保候审后一直正常上班,虽然检察院当时提诉是要求判2个月刑期,但龙岗区法院却判定莫王松情节显著轻微,免除刑责。



天子犯法于与庶民同罪,公务员醉驾为什么就不用受到法律的惩罚?深圳还有法院帮忙躲着记者?天朝公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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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6-14

公务员从来都是区别对待的。

发表于2012-06-14
这事在天朝,很正常啊,莫大惊小怪!
发表于2012-06-14
背后有人。。。
发表于2012-06-14
公有公理,屁民最没理!!
发表于2012-06-15
哪有什么公平可言,有钱有权才是王道。
发表于2012-06-17

法院审判是眼花了,你懂的。

发表于2012-06-17

法院审判是眼花了,你懂的。

发表于2012-06-18

王子犯法怎能与庶民同罪,那都是忽悠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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