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好建议:签定只要绿本协议给予优先选房权
- 发表于2014-08-13
这个提议不错,或许能灭掉很多妄想用安居房牟利的人的小心思
- 发表于2014-08-13
很多人看到这个估计要疯了的吧
- 发表于2014-08-13
若按原价卖给政府。。也就相当于这些年白住了一套房
- 发表于2014-08-13
合法继承?是要继承几代人啊,政府不是亏大了吗?
- 发表于2014-08-13
这个建议确实是可以的
政府可以考虑下
- 发表于2014-08-13
不得不说楼主好有创意,不过不可能实现的。
这个提议不错,或许能灭掉很多妄想用安居房牟利的人的小心思
很多人看到这个估计要疯了的吧
若按原价卖给政府。。也就相当于这些年白住了一套房
合法继承?是要继承几代人啊,政府不是亏大了吗?
这个建议确实是可以的
政府可以考虑下
不得不说楼主好有创意,不过不可能实现的。
我有个好建议,签定只要绿本,或原价售给政府的家庭给予优先选房权。
我有个好建议,签定只要绿本,或原价售给政府的家庭给予优先选房权。
这一部分家庭,是真正的房家庭,他们只求一栖身之所,只要能继承,就心满意足了。
我建议,此部分家庭,只要其与政府签定《只要绿本或将来原价售给政府承诺书》,
轮候顺序排到前边来,优先选房。
签定的《只要绿本或将来原价售给政府承诺书》
认详细列明:
1、家庭只需要自住该房,承诺不上市销售,不转租谋利;
2、将来有钱了,想改善住房条件,承诺将此房原价售给政府;
3、只要求可以合法继承!
承诺人: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签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