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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好建议:签定只要绿本协议给予优先选房权

发表于2014-08-12
标签:住房 销售 申请 继承 协议 

我有个好建议,签定只要绿本,或原价售给政府的家庭给予优先选房权。
我有个好建议,签定只要绿本,或原价售给政府的家庭给予优先选房权。
这一部分家庭,是真正的房家庭,他们只求一栖身之所,只要能继承,就心满意足了。
我建议,此部分家庭,只要其与政府签定《只要绿本或将来原价售给政府承诺书》,
 轮候顺序排到前边来,优先选房。

 

 

签定的《只要绿本或将来原价售给政府承诺书》
认详细列明:
 
1、家庭只需要自住该房,承诺不上市销售,不转租谋利;
2、将来有钱了,想改善住房条件,承诺将此房原价售给政府;
3、只要求可以合法继承!

 

承诺人: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发表于2014-08-13

这个提议不错,或许能灭掉很多妄想用安居房牟利的人的小心思

发表于2014-08-13

很多人看到这个估计要疯了的吧

发表于2014-08-13

若按原价卖给政府。。也就相当于这些年白住了一套房

发表于2014-08-13
引用:选择困难症重患者在2014-08-13 10:13:26写道:
4楼

若按原价卖给政府。。也就相当于这些年白住了一套房

 这么一想想,还是挺划算的啊,比公租房好

发表于2014-08-13

合法继承?是要继承几代人啊,政府不是亏大了吗?

发表于2014-08-13

这个建议确实是可以的 

政府可以考虑下

发表于2014-08-13

不得不说楼主好有创意,不过不可能实现的。

发表于2014-08-13
引用:亲青河边草在2014-08-13 10:21:10写道:
6楼

合法继承?是要继承几代人啊,政府不是亏大了吗?

 如果安居房不能继承,那么买了真没什么用了,还是高额租住

发表于2014-08-13
引用:选择困难症重患者在2014-08-13 10:13:26写道:
4楼

若按原价卖给政府。。也就相当于这些年白住了一套房

 是啊  连房租都免了 还真是不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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