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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安居房不想住了怎么办可以退吗?

发表于2014-08-11
标签:转卖 房价 申请 商品房 

买了安居房,但是突然有钱了,想买商品房。这个安居房可以退给政府吗,这个钱可以退回给我们吗。
咋算。。。。。。
还是可以不去住,放在那里。
是不是在月供的安供房更麻烦。。。。盼能人解答。

因为根本不喜欢住安居房,现在申请主要是因为没有办法,房价太高,实在高攀不起~

想着以后有钱了会再换商品房!安居房不是说申请就能申请,而且到时候不要的话也不能转卖,

那到时候要如何处理呢?

发表于2014-08-11

隐瞒财产,住建局要罚款你

发表于2014-08-11

要不政府等你买了房。觉得你违规。然后罚款收回就不好了。

发表于2014-08-11

我还没买呢,只是想到这个问题,上来问问。怕买了安居的,到时说不定过几年 有钱了,又想买商品房咋 办

发表于2014-08-11

十年内原价退, 十年后每年折旧4%,这个有明文规定的

发表于2014-08-11

等你买商品房时退房政策估计出来了吧,  另外退了, 再买也算第二套吧? 首付是不是要六成? 

发表于2014-08-11

政策已定,请看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  购房人在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产权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政府收购该安居型商品房:
(一)需要转让所购安居型商品房的。
(二)因银行实现抵押权而处置安居型商品房的。
(三)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需处置安居型商品房的。
(四)户籍迁出本市的。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安居型商品房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至申请收购之日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收购价格为原合同购房价;超过10年的,收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收购价格=原购房价*[1-1.4%*(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至申请收购之日的年限-10年)]。
对已收购的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登记机关应当依申请将该房产产权予以变更登记。
已经购买了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的单身居民结婚的,可以申请政府收购其购买的安居型商品房,并换购较大户型的安居型商品房一套。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发表于2014-08-11

十年内也不是原价退的,要收租金的。

发表于2014-08-12

要退的话,无论怎样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三思!

发表于2014-08-13

突然有钱了? 杀人越货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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