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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契约精神最重要,凭什么不给桃源村三期的业主办红本?

发表于2014-08-07
标签:地区 补地价 业主 

事情是这样的,桃源村的业主们08年5千买的安居房,规定5年后补地价可以拿红本,当时周边是8千。

现在zf却要求按照市价补,依据的是10年的法例。现在市价多少呢?3万。

请问下zf,你为什么不干脆再出个新法例补市价乘以3倍呢?反正都是抢。

少给zf洗地,说什么安居房就不该拿红本,白纸黑字写定,大家真金白银出手,这时候又想再割一回肉,再放一次血,深圳可不是内陆那些土皇帝说了算的落后地区,改革开放的试验地,特区,四大一线城市,全世界都瞧着,为了这点钱把脸面都丢掉值得吗?

今天支持zf多收一道钱的,祝你们明天自家的地就被zf无偿征用!

做人做事,多摸摸良心

发表于2014-08-07

还要按照市价来补,那就不划算了啊。

只能住住咯,不能卖。

发表于2014-08-07
引用:幼灭妖僧在2014-08-07 16:18:17写道:
2楼

还要按照市价来补,那就不划算了啊。  只能住住咯,不能卖。

 说起来只是自住,这在关内不算亏。

但是写好的合同zf不认账,实在不应该。

发表于2014-08-07

如果是当初就承诺好的事情,就不要变!政府尤其要注意形象啊,诚信 啊!

发表于2014-08-07

不要太偏激了,你是桃源村的的业主吗?

最好团结起来办事。

发表于2014-08-07
引用:幼灭妖僧在2014-08-07 16:18:17写道:
2楼

还要按照市价来补,那就不划算了啊。  只能住住咯,不能卖。

引用:抱宝宝09在2014-08-07 16:20:24写道:
3楼

 说起来只是自住,这在关内不算亏。  但是写好的合同zf不认账,实在不应该。

 

有合同的话,就把合同一并晒出来,这不是很好办吗?


那些条款白纸黑字,不会不认账的。

发表于2014-08-07

跟zf将契约精神?zf只认米的

发表于2014-08-07
引用:幼灭妖僧在2014-08-07 16:18:17写道:
2楼

还要按照市价来补,那就不划算了啊。  只能住住咯,不能卖。

引用:抱宝宝09在2014-08-07 16:20:24写道:
3楼

 说起来只是自住,这在关内不算亏。  但是写好的合同zf不认账,实在不应该。

引用:独孤求是在2014-08-07 16:31:26写道:
6楼

  有合同的话,就把合同一并晒出来,这不是很好办吗?   那些条款白纸黑字,不会不认账的。

 支持晒合同!

发表于2014-08-07

别太偏激了,大家一起好好商量才是正事嘛

发表于2014-08-08

点开看一遍,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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