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住建局要桃源村业主补100万差价真是太明智了。
- 发表于2014-07-22
好吧,的确是高招,反正对政府有利
- 发表于2014-07-22
房产证难道不能证明是否是真实有房吗?
- 发表于2014-07-22
我觉得还是不厚道,鼓励大家致富嘛,这个政策给人感觉就是说你一定要穷啊,不然你就没资格住着啦。
- 发表于2014-07-22
绿本什么的可以办理独立户口吧?
- 发表于2014-07-22
有一百万不买商品房住什么安居房啊,虽然买不起,多少付个首付呗。
- 发表于2014-07-22
换个思维想象,确实是这样的。
之前有看版主说过这件事情,我也仔细想了下,自住,你为什么要红本?绿本不能住么?强烈支持,住建局要桃源村业主补100万差价。如果你能补100万差价,相信你也不是需要安居房的P民了,住建局真心明智啊
强烈反对,利用安居型商品房(实质就是保障房)牟利。
如果没有牟利空间了,保守估计轮候库里会少一部分客。这样保障房,才有足够的房源来保障无房家庭。现在轮候库里有一部分客(俗称客)混居其中。现在住建局最大的弱点是,无法查清楚一个家庭是否真实有房。
只查身份证名下登记的房产,而不查实际有无房产,实在是治标不治本啊。唯有从根本从崭断保障房牟利空间,客自会知难而退。有改善性需求者,要退出保障房另购商品房者,一律由政府按当年购买价,赎回。
不要和我提利息,要知道,40万买的,现在还您40万,你可是顶多贴了点利息,但你省了这么多年的房租啊。省下的房租绝对超过了那点利息损失。这样没有牟利空间了,房源就会相对多起来,穷苦的无房家庭,就有住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