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粤公积金可用来付首付、深圳共有产权房试点方案也已出炉

发表于2014-04-25

省住建厅日前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将在我省实施房产税、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调控方面仍然继续实施差别化金融、税收政策。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在2020年全面完成《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
《意见》提出,将建立以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相结合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根据定价标准及个人出资数额,确定个人和政府或者个人和有关单位持有住房产权的相应比例产权。
目前,省内深圳已经被住建部确定为6个共有产权房试点城市,深圳相关改革方案也已出炉,省里已经在深圳摸底调研过,深圳的方案包括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比例分配、收益分成、产权转让、责任分担等在内的相关内容,共有产权房或不能上市,但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内部调换。
共有产权房何时在全省推广?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尚无明确时间表,要先看深圳试点效果,再由各地市分别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关政策,不会“一刀切”。
 

发表于2014-04-25

意思是防止你拿来,把钱固定在他们手上,如果卖,只能卖给政府。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