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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拟启动“立法评估条例”制定

发表于2017-01-18
标签:法院 政府 安全 管理条例 评估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昨天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人大常委会、市中级法院和市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了年度计划和年度预算等六个报告决议草案,及补选了5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按照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今年深圳将继续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包括抓紧开展《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以进一步完善深圳食品安全监督的体制机制为目标,形成比较成熟的修改稿,适时提交常委会审议;重点跟进和推动人才工作条例、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城市更新条例、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的立法工作,针对立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

同时将启动立法评估条例制定工作。在委托市律师协会起草初稿并经评估验收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立法评估条例或者办法草案起草工作,重点围绕立法评估不同环节、评估主体、评估事项和标准、评估程序和评估报告等内容进行系统性规范,为开展立法评估工作提供指引和依据,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奠定更为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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