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4|下一页
/4页

主题:《2014年深圳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指南》了解各区学位申请时间、报名材料

发表于2014-03-20

2014年秋季小一入学学位3月底开始正式申请,小记已整理各区学位申请时间、报名准备资料,希望对今年入学的家长有一定参考。宝安、龙华、坪山和光明等区2014年教育局尚未发布正式公告,小记会及时关注并添加。

请大家一定要记住这个几个时间段:

1、网上申请学位时间  

2、到学校验核材料时间  

3、到学校补验材料时间

4、公布录取名单时间  

5、新生到小学注册时间  

各区学位申请时间不同,请以下家长对应以下各区查询

发表于2014-03-20

2014年深圳市福田区小一学位申请时间和报名材料参考

重要时间点提示:

网上申请时间: 4月2日—4月16日
提交申请材料: 4月19日—21日
公布新生名单: 6月25日

福田区小一学位申请报名指南

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3、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发表于2014-03-20

福田区小一学位申请学校联系方式

校名 招生咨询电话
荔园南校区 82098190
新莲小学 83061279
园岭小学 22219345
景龙小学 83146191
福田小学 82501517
景莲小学 83068501
新洲小学 83406198
益田小学 83826553
园岭实验小学 22201090
梅丽小学 83142964
园岭外国语小学 22209191
梅园小学 83507291
上步小学 25988903
梅山小学 83511109
南园小学 83630050
景秀小学 83160235
南华小学 83637116
上沙小学 82554113
福南小学 83950212
绿洲小学 83877814
岗厦小学 88362152
荔园北校区 83214949
皇岗小学 83873969
石厦学校小学部 83808465
水围小学 83821367
福强小学 83582284
众孚小学 83827852
全海小学 83813670
新沙小学 83441908
彩田学校小学部 83050152
下沙小学 83408578
黄埔学校小学部 82920925
狮岭小学 83088982
梅华小学 83313322
梅林小学 83310247
景田小学 83173929
竹园小学 83702405
荔园外语小学西校区 82830266
竹林小学 83702790
天健小学 82038963
百花小学 83276630
荔轩小学 83713561
华富小学 83269878
福田外语小学部 82727268
莲花小学 83209301
益强小学 82976398
景鹏小学 83088030
荔园外语东校区 83052625
福华小学 82526039
碧海小学 26938490
福民小学 83602738
翰林学校小学部 88395323
华新小学 83363843
福新小学 83810027
美莲小学 83234314
实验小学 83285733-123

发表于2014-03-20
发表于2014-03-20

福田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方法



备注:1、申请儿童和父母到校初验时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2、时间均为连续计算,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3、深圳户籍儿童如符合独生子女加分标准的,父母应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发表于2014-03-20

2014年深圳市罗湖区小一学位申请时间和报名材料参考

重要时间点提示:

网上申请时间: 4月2日—4月16日

提交申请材料: 4月19日—21日

公布新生名单: 6月25日

2014年重点招生变化

罗湖今年学位安排仍然采用“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方法。但是,在类别和积分比重上进行了微调和优化。

去年罗湖区的积分办法是将申请人分为A BCD E五类,A类为罗湖户籍、地段内购房,基础分100分;最末一类E类为非罗湖户籍(包括非深户、市内区外户籍)的租房户,基础分60分。今年则调整为A BCD EF六类,市内区外户籍的租房户为E类,非深户籍租房户为F类。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去年罗湖的有房非深户为C类,而租房的罗湖户籍为D类,前者优先录取。但今年这两个群体同处于D类,都有70分的基础分。他们的总分高低要由购房或租房以及购买社保时间长短来决定。

此外,加分标准今年也有变化。去年,罗湖对深圳户籍提交房产证的按发证日期,提供其他形式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每满1个月加0 .1分,而今年调整为,每满1个月加3分。非深圳户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社保或营业执照在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 .1分,今年调整为每增加一个月加1分。去年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今年为加分最多不超过60分。深户租房居住,能提供无房证明的加2分,今年加10分。去年独生子女加2分,今年加10分。

此外,学位紧张的学校,对租房户可增加地段内合法租房居住至少半年至1年以上的要求作为正式受理申请条件。

发表于2014-03-20

罗湖区小一学位招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4)凡不满六周岁而进入民办学校或外地就读的,公办学校二年内不接受其转学申请。

罗湖区公办学校普遍学位紧张,在罗湖区临时购房或租房,深圳户籍不保证在地段学校入学,非深圳户籍可能申请不到公办学位,请家长慎重考虑。 

发表于2014-03-20

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

1、已经政府房改部门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购房。

2、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①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②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③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3、住房属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所住职工(集体)宿舍应属所在单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由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按租房处理。

4、作为自有房产申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持有51%以上产权。

5、2014年4月2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6、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4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发表于2014-03-20

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

1、已经政府房改部门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购房。

2、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①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②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③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3、住房属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所住职工(集体)宿舍应属所在单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由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按租房处理。

4、作为自有房产申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持有51%以上产权。

5、2014年4月2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6、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4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发表于2014-03-20

四、学位安排办法

采用“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 录取方法。对深圳户籍和符合“1+5”政策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均在划分学位申请类别的基础上再按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居住或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或营业执照纳税时间)、计生等状况计算积分(具体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录取时,先按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1、学位申请分类方法

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招生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户籍、住房性质等情况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学位申请类别。

2、学位申请积分办法

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根据申请儿童的户籍和住房性质设定分值;加分项目及办法如下:

(1)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间加分,提交《房产证》的按房产证签发日期、提供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口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每满1个月加3分;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的按租赁凭证的登记(备案)时间,每满1个月加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60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增加一个月加1分。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加分最多不超过60分。

(3)独生子女加10分(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深圳户籍租房居住,能提供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加10分。

(4)儿童为非深户籍,父母有一方为深户的,由申请人任选一方计算积分。

(5)居住或社保工伤保险时间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签、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计算居住、社保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6)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报名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状况,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积分。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积分。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①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
②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上一页|1|2|3|4|下一页
/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