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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旧住宅需100%业主同意才能拆

发表于2017-01-06

深圳市规土委昨日开《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下称暂行措施)的媒体通气会,措施相比上一版新增条款18条,重点包括旧住宅需100%业主同意才能拆除,“十三五”期间全市将试点开展10个左右重点更新单元实施,非独立占地的社区级配套用房配套规模达105万平方米,2020年提供300万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


资料图

 

深圳市规土委昨日开《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下称暂行措施)的媒体通气会,措施相比上一版新增条款18条,重点包括旧住宅需100%业主同意才能拆除,“十三五”期间全市将试点开展10个左右重点更新单元实施,非独立占地的社区级配套用房配套规模达105万平方米,2020年提供300万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

新版暂行措施新增条款18条

深圳市规土委1月5日开《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的媒体通气会。通气会上介绍,暂行措施于今年1月1日由市政府正式实施,该新一版暂行措施共七部分31条,与上一版相比,新增条款18条,修改或保留13条。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实施机制,试点重点更新单元开发;简化城市更新地价体系;提升公共配套设施力度;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等。

据介绍,在2016年11月《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印发之后,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深圳全市城市更新的总体目标、发展策略、规模安排、时序统筹等内容,而暂行措施在前两版的基础上历时近一年修改上报审批出台,暂行措施有助于各区进一步加快辖区城市更新工作推进,落实《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工作任务,保障全市城市更新规划目标的实现。


发表于2017-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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