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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期马上就要交房了,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验房知识!

发表于2014-08-21

时过一年,在等待中,一期高层终于要在8月底交房了,“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

 

房子验收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在网上找了一些关于验房注意事项,整理了一下,与大家分享:

1.开发商在收楼前十几天通过挂号信将收楼通知单邮递或快递给业主,电话或书面告知具体收楼的时间及收楼时须准备的资料。

 

2.业主应在收楼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通常是30天左右)内带齐所需文件资料(包括收楼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缴交房款收据等单据、购房合同等),到指定单位(楼盘现场)办理收楼入住手续。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3. 核实完业主身份及相关款项的缴纳(房款、维修基金等)之后,在规定的时间(收楼通知书上的日期)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资料包括:
A、《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盖章原件)
D、面积实测表(可为复印件但要有章);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F、《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如不能提供要在相关文件中写明。

 

4. 物业工作人员会同购房者(业主)看房,验房标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相关法规,验房范围:房屋及附属设施质量,检查水电读数等等;

 

5. 购房者就验收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物业人员记录在《业主意见表》(或业主记录在《业主意见表(栏)》里,物业予以认可签字,承诺整改期限;

 

6.开发商在承诺的期限内解决验房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后,再次发出交房通知单(或者电话)给业主,通知业主再次验房。

 

7. 购房者再次会同物业看房,确认房屋无问题,购房者领取住宅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和《入住交接单》,商品房交付完成。

 

发表于2014-08-21

感谢楼主分享,很实用啊~

发表于2014-09-15

发表于20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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