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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后海,南油,蛇口,深圳湾区域划分原则

发表于2013-05-10

一、国土局规划法定图则:

1、  后海地区

 本图则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创业路、后海滨路、东滨路及南海大道(原南油大道)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 136.74 公顷 。 如下图所示:



发表于2013-05-10

2、  南油地区  
 桂庙路以南、西部通道侧接线以北、南海大道以西、月亮湾大道以东的城市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466.44公顷。如下图所示:
 

发表于2013-05-10

3、  蛇口地区  
  由南海大道、东滨路、后海滨路及蛇口海滨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626.62公顷。如下图所示:

发表于2013-05-10

4、 深圳市规划局网没看到深圳湾的区域规划,但是显然根据后海,蛇口图则,深圳湾应该在东滨路以南,后海滨路以东所围成的区域。 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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