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房产信息联网应该缓行—— 一个人拥有3套住房很正常

发表于2013-12-26

因为住建部没法在7月1日前完成住房信息联网,媒体和公众质非议很多,当然,矛头都对准了背后的利益集团。有媒体援引业内人士的话语,认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的开展不存在技术等方面的难题,难以实施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主观方面的阻碍,触及部分人的利益。”

讨论房产信息联网,就不得不从不动产登记说起。在现代社会,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应该公示,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为什么要公示?因为让每个人理解这套房子的权利归属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它可能有抵押,可能有租赁,而通过公示制度就解决了这个问题。通过房产登记可以保护登记人的排他性权利,同时也保障交易安全。

住建部所说的房产信息联网系统,实际上是由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和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三个子系统构成,而公众讨论的房产信息联网实际上指的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据官方介绍,有了这个子系统,那么查询人就可以很方便地查询到一系列个人住房信息统计数据,全省、各市、各区县拥有房屋的人数、拥有二套房的人数、拥有三套房的人数,以及相应的比例,都有统计。同时,有关部门和个人通过该系统还可以查询具体、详细的个人住房信息。

那么,因为这个房产信息联网可以查询到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信息,公众对它寄予了无限的期望:甚至很多人认为,通过这个住房信息系统,就可以杜绝官员的贪腐问题。也正是如此,很多人将住建部没有完成全国范围内的信息联网称之为地方势力抵制的结果:住房信息联网触及部分人的利益,都不希望过分将这一财产进行暴露。

那么,住房信息联网到底是不是件好事?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官员的房产信息,应该是通过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完成。至少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没有通过房产信息来解决贪腐问题的。

其次,住房信息系统的实质就是不动产登记系统的电子化,通过现代技术将原先以纸质存档的信息电子化,从而方便查阅人查阅相关信息,从这个意义而言,住房信息的电子化显得很有必要,因为这样可以通过节约时间成本来达到降低交易费用的目的:现在每个城市大都只有一个集中的住房登记交易中心,要现场查询则需要耗费不少的时间成本;而住房信息一旦上网,那么查询者只需要通过互联网就可以查询到相关的房产信息。而联网则是指各个地方的住房信息都在一个平台上实现信息共享,换句话说,我想查询杭州某套房子的住房信息,就不需要登录杭州住房信息系统,而是在住建部的网站上就可以查询。那真的的这样吗?

在2012年底,已经有40多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了。但是信息联网后对个人查询住房信息有帮助吗?没有,如果你要查询相关房产信息,还是要到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的现场,这并没有改善交易者的成本。那么,这真的是住房信息联网吗?

事实上,住建部所指的住房信息联网并不是这样一个系统,它指的是有人在这个系统中输入人名,就可以在这个系统中查询到所有登记在这个人名下的所有房产信息。就像有媒体报道的,“武汉已在规定时间内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了各登记中心的联网运行。只要轻点鼠标,将名字和身份证信息输入电脑,便可知晓购房者在武汉的房产情况,包括房屋数量、位置、面积及售价等信息。”从这个角度而言,目前的这个信息联网系统对于普通民众并没有丁点好处,以前该怎么办的房产登记,现在还是该怎么办。

当然,有人会说,当初政府之所以要将房产信息联网,其初衷就不在于减少个人的查询成本,而是为了“调控政策更加科学准确”。就像2011年10月底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质询时曾表示,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好后,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调控办法了。而不少学者也表示,有了住房信息查询系统,就可以让政府知悉房地产市场的真实居住情况,可以为其决策提供依据。一言以蔽之,房产信息联网可以给政府带来更全面的信息。

这个住房信息联网系统也与之类似。但一个房产信息联网系统能够解决住房信息的来源问题吗?很难。从目前已经披露的信息来看,这个系统最多也就是解决了一个人名下有几套房的问题,但是这个信息对决策有多大的帮助?我看很悬。因为这没法解释数字背后的问题。举个例子,一个人拥有3套住房,可能是在A地有一套供父母住,而在B地有一套供自己住,在C地有一套供子女住?你说这三套房是过剩吗?好像很难作这样的判断。事实上,这种情况在中国很多见。

更进一步,如果政府决策只是依赖于一个系统的信息,也很危险。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央政府掌握着全国所有的经济信息,但是它掌握的这个信息并不有助于每个企业做出的决策;相反,因为信息太过于集中和封闭,反而造成了信息紊乱,最终每个微观的企业都陷入困境。这几年房产价格越调越高的走势多少也说明了一些问题。

从别国经验来看,一个好的房产信息系统应该是由不同机构发布,通过市场竞争让这些信息发挥作用——政府从中提取信息作为决策之用,而房产商可以依赖这些信息判断走势作出企业运营的依据,个人则是根据这些信息作来作买房还是租房的决策。以美国为例,全国性的房产信息系统就有10来个,而且都是由不同的机构作出——既有研究机构、也有政府、还有协会,正是这些来源不同作用不一的房产信息系统构成了美国房地产的真实情况。

从这个意义而言,房产信息不联网并不坏什么事,相反,为保护公民个人隐私计,为节约财政资金计,这个华而不实的房产信息联网即便不该停止,也应该缓行。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