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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调整普通住房优惠标准,更多小户型将享优惠哇!!!!

发表于2013-08-28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官网发布公告,从2013年9月1日起调整深圳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新标准改变了以前按每平方米均价核算的做法,调整为按照单套商品住房总价进行核算,并以十个行政区为划分单位。相比过去两年的价格标准,标准大幅上调。


新规中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总价标准最高的区域为福田和南山,为390万以下。


以旧标准最高的福田为例,福田标准为23200元/平方米以下,即使政策规定可享优惠的最大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单套住房的总价也仅为334万元,新标准390万高了将近56万,也就是说,将于9月1日执行的新规将享受优惠的普通住房标准大幅上调。


新标准将于9月1日正式执行,这次标准的调整是政府的一项例行管理工作,是根据上年度住宅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测算得出的,测算时新房和二手房的价格都要纳入统计和测算。


此外,新标准采用总价而不是以往均价方式,是借鉴了上海等城市的做法,综合考虑了区域、户型等导致房价差异较大因素。新标准实施后,更多的小户型或者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将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以福田区90平方米的住房为例,如果购房者的成交单价为3万元,按照旧标准就会判定为非普通住房,要缴纳3%契税,按新标准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只用缴纳1%的契税。


发表于2013-08-28

这是找到的旧的标准!!!!!!


什么是普通住房?据了解,深圳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通告公布的所在区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享有以下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发表于2013-10-24
引用:micrystale在2013-08-28 10:27:48写道:
1楼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官网发布公告,从2013年9月1日起调整深圳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新标准改变了以前按每平方米均价核算的做法,调整为按照单套商品住房总价进行核算,并以十个行政区为划分单位。相比过去两年的价格标准,标准大幅上调。  新规中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总价标准最高的区域为福田和南山,为390万以下。   以旧标准最高的福田为例,福田标准为23200元/平方米以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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