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和谐
- 发表于2013-04-16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若经处理无效,权益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发表于2013-04-30
强烈建议楼主把这对能折腾的夫妇的照片晒出来
- 发表于2013-04-30
让康城的群众都认识认识这对夫妇
- 发表于2013-05-01
强顶,支持楼主
- 发表于2013-05-01
求照片
- 发表于2013-05-02
支持楼上所说,求照片
- 发表于2013-05-06
照片呢?
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