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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多渠道筹建保障性住房

发表于2017-01-07

 在通气会上,深圳市城市更新局局长王策飞介绍,目前深圳市的城市更新以市场化推动为主,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一些值得关注的情况。比如,往往根据权属边界和拆迁难易程度来划定拆除范围,整体统筹不足;以市场利益为导向,选取的更新区域与深圳市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城市功能亟须完善区域存在一定偏差;若是城市更新单元规模偏小,大型公共配套便难以落实。

    对此,《暂行措施》提出了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重点更新单元方式,主要针对区位重要、对城市发展带动作用强但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市场动力不足或达不到现有政策要求的片区,由区政府组织进行更新计划申报、更新单元规划编制,选择市场主体进行整体实施,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两方面的作用。重点更新单元的目标是完善城市功能结构、优先落实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城市各级中心和重点区域发展,促进特区一体化。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深圳全市试点开展10个左右重点更新单元实施,基本上每个区一个。

    针对人才住房的落实,《暂行措施》提出了城市更新中多渠道、全方面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建设力度。王策飞介绍,首先大幅提高城市更新项目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其中,城中村的一、二、三类地区的基准配建比例分别由12%、10%、8%提高至20%、18%、15%;工改居的一、二、三类地区的基准配建比例分别由20%、18%、16%提高至35%、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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