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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拜读后有感,转载了此文-南苑观察者朋友的“罗湖旧改力推蔡屋围模式”的启迪二

发表于2011-04-12
 
 
蔡屋围老村拆迁,历尽艰辛,八年磨一剑,终成正果。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利益博弈,就是一个字:“苦啊!有些网帖把“蔡屋围模式”,庸俗地看成是守土者钉子户的胜利,其实是错误的。
  
深圳最早于2001年8月,启动罗湖区渔民村重建工程,三年后,罗湖桥头耸立起一座现代化的宜居小区。自此,拉开了深圳市旧城旧村的改造序幕,渔民村旧村重建的榜样效应迅速在大江南北传递,不少地方,在工作中没有平衡妥善双方利益,就依照老拆迁条例,急于求成,出现大量行政强拆、暴力拆迁情形,出现不少类似蔡屋围“钉子户”壮怀激烈、甚至以死抗争的场景。旧改催生的“钉子户”,近十年之所以成为最敏感的突出话题之一,是因为“突出”反映了当前的社会主要矛盾;“突出”反映了工作实际中必须改进的主要缺陷;也“突出”反映了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钉子户”的正面意义,就在于积极导致《物权法》,新拆迁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反复资询、几上几下,五至七年里,数易其稿,才得以在立法部门和国务院通过出台,殊非易事。
 
蔡屋围“钉子户”,蔡(张)夫妇问题的最终解决,正是2007年3月《物权法》出台,这一重大背景。
 
随着时间推移,要求自身利益,应有法理底线。国家物权法等系列法律的颁佈,深圳市也迅速出台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各项拆迁赔偿、补偿均有法可依,这是调整各方利益的法制底线。3月25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再次高调下发会议文件,为提升深圳发展质量,把城市更新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未来五年内,完成土地整备、城市更新185平方公里,相等于原特区内面积的50%。可见,加大城市更新的力度,有序有效推进旧改,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是市委市政府不可动摇的决心。从以人为本考量、从科学发展衡量、从依法守法度量、从尽快实现业主个人新居、保值增值去掂量,尽快签约完成拆迁,抓紧建设,实在是唯一的正确选择。
 
强化规则行为意识。法制就是规则,不要再幻想“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能有超高甚至天价赔偿。推迟旧改,加大了开发成本,抬高了城市更新门坎,推高了房价,那是投机炒房者高兴,居住刚需人群特别是青壮年一族不高兴,全社会不高兴。再僵持下去“钉子户”的负面作用,就会成为社会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障碍。
 
提高公民主体意识。旧改一处,波及一片,事关全局。各阶层市民、业主的有序参于表达,是有效提高法制化水平的途径。本文收尾之时,看到了人民网4月10日关于深圳岗厦、大冲两处旧改的点评报道,其中岗厦运用少数服从多数,民主表决,对少数“钉子户”可以实施强拆的工作理念,耐人寻味。
 
倡导诚信道德意识。高扬诚信的旗帜,打造阳光政府、阳光企业、诚信个人是同一层面的道德要求。蔡屋围的成功旧改,其标本意义则是政府的进步、企业的务实和业主受到一次生动的城市化教育。
 
当前,对某些准备做钉子户的个别人,应该做一次清热解毒的治疗;对较多持观望姿态的业主,那就要疏散风凉或者补中益气,各自对症治疗、保健。正气充足了,邪不可干,才能换位思考,和谐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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