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福田水围银庄大厦业委会路光、林龙严重渎职举报

发表于2021-06-23

银庄大厦业委会路光、严重渎职举报

 

今天2021年6月21日我们福田区金田路1013号银庄大厦536户全体业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四十六条等履行业主监督权对你们两人担任银庄大厦业委会正副主任期间所负责的本区域物业管理事宜进行监督和问责。

1)被监督、被问责人 :路 银庄大厦 银月阁  (党员、大专)职位:银庄大厦业委会主任  

2)被监督、被问责人:林 银庄大厦 银月阁 (党员、本科毕业,经济师)职位:银庄大厦业委会副主任      

备注:以上材料依据2018年银庄大厦业委会换届公示文件,见以下附件)            



银庄大厦 536户业主对您们路、林问责二件物业管理事项如下。

一、对、林一年来没有按国家法律去办理银庄大厦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的渎职与不作为事宜问责。

因为《深圳市业主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在2020年7月1日起已实施近一年了,而您们路、林却一直没有去办理银庄大厦管理区域业主共有资金账户。您们身肩536户业主的重托,您们却一直故意不作为并严重渎职,不去履行相关业委会主任的相关职责,2018年时竞选业委会成员是您们自己自愿参选的

您们一年来没有按 2020年6月深圳市政府颁布的 《深圳市业主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去办理银庄大厦业主共有资金账户。你们身在其位不谋职责,现我们业主举报您们有故意不作为,有严重渎职行为。这可是深圳市政府颁发的法律,您们身为党员却不带头执行社区党委交付给您们的党员任务,您们不配合政府的工作,您们不执行政府法律,您们有法不依!请福田、水围党工委对其两人的渎职行为调查后进行党纪公开处置。

    经业主们在深圳住建局网站业主大会查询结果如下,这就是我们银庄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路、林两名党员做的好事:见住建局政府网站如下图一空空如也!(一年来银庄大厦业委会路主任没有去办理业主共有资金账户



图图一:银庄大厦没有办理主共有资金账户  图二:其他社区已办好

(上边图二其他社区的业委会主任都已办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好了业主共有资金账户。

请您们明确回复我们银庄大厦536户业主-银庄大厦业主共有资金账户您们计划什么时候去办?什么时候办好?请您们给出准确的日期,请您们不要说等下一届业委会人去办理的谎话蒙骗我们业主,请你们公开在3栋大厦一楼电梯口张贴处回复全体业主。

二、对路负责的银庄大厦粉刷墙面重大维修工程事宜审批违法、渎职事宜问责。

根据2021年4月25日由银庄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张贴的《关于粉刷墙面的通知》银庄大厦重大维修工程事宜。请问路、林银庄大厦重大维修工程这么重大的项目,您们有没有发通知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通过?请问有没有经其他7位业委会委员成员签名批准通过?请问路、林聘请粉刷墙面公司您们有否找三家公司去竞价投标?价低者中标。此份粉刷墙面合同是否就是您路个人私自决定签名、盖章批准聘请外包公司就进行重大维修工程项目?请您路做出书面解释公示。违规行为证据见下图附件-粉刷墙面通知。

现要求路、林请提供如下文件公示(1)请提供经其他7位业委会全体成员签名批准通过的业委会文件《粉刷墙面工程业委会成员审批书>公示给全体业主监督上面有谁签名? (2)请路公示您与粉刷墙面公司签订的粉刷墙面合同给全体业主监督上面有谁签名?

如是您路主任个人私自签名和盖章批准重大维修工程,就是您违反第四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此次银庄大厦重大维修工程费用因为没有经业委会批准,依据法律应由路主任您个人承担此次粉刷墙面的所有费用。我们536户业主的共有维修基金不是您家里的金库,随便您 就去用,这是我们536户业主的共有维修资金,必须经过其他7位业委会委员成员签名批准通过,或业主大会批准通过。

(根据第四十七条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或者作出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由签字同意该决定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您们业委会收到问责书后7天内将回复结果公开粘贴在3栋大厦一楼电梯口张贴处。 

  以上举报的 事实一切依据法律和当事人的事实为依据进行举报,请相关负责政府部门跟进处理此举报事宜,向福田区金田路1013号银庄大厦536户业主公开处理结果。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