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在深圳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买房租房都可以

发表于2017-01-10
2015年1月28日国家放宽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除了购房之外,租房、治疗重大疾病、纳入低保或特困、翻建、大修住房等情况下都可以提取使用公积金。

自2015年8月1日起,非深圳户籍职工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一、住房类提取: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

必须在购买住房后2年内申请

2、支付房租;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即可申请提取

3、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应当是偿还贷款本息住房的权利人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注意:

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二、非住房类提取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注意:

1、符合1至7项规定任一情形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2、按1至6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先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后,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3、符合第8项情形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期医院相关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