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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龙辉花园管理处收买最闹心的业主很拿手!

发表于2013-12-30

龙辉花园2011年10月份管理费从0.42元升至0.75元的过程中,有广大业主没有收到民意调查书,管理处是否应该把业主权利与义务划为等号?试问如果你没有给业主权利我们是否要覆行义务?这不是升价问题,是权利与义务的问题!如果有诚意,请召开未交管理费业主大会!催交管理费时,大家都能收到几次,为什么民意调查需要业主签名时,你们工作人员又真正的仔细的工作了吗?管理处利用25栋架空层隔了房间,并租给他人做仓库,是否违返了物业管理法?现在又在5栋楼下架空层隔房间,得到广大业主的同意了吗?恭喜莲花物业权利无限大!收买往年反对管理费升价最闹心的业主是管理处最拿手!如果你合理,做得好!还怕大家不同意吗?

发表于2014-01-09

成立业主大会,赶走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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