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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首宗假二维码罚单案:有人转账1分钱戏弄骗子

发表于2016-11-02
微信支付流行的时代,“扫一扫”就直接付款,确实提供了很多便利。不过,擦亮慧眼还真是必要的。10月中旬,一条新闻在微信朋友圈中刷屏:深圳出现了假的违停罚单,罚单上加盖了“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的红色印章,还注有执勤民警的警号、二维码和“扫一扫、交罚款”的字样!

说实话,骗子还真会与时俱进、脑洞大开啊。不过,骗子也得意不了多久,犯罪嫌疑人陈某很快被抓获。

深圳新闻网记者从深圳市该案的最新进展,10月31日,深圳检察机关以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对陈某依法批准逮捕。记者采访了办理该案的郭检察官,扒一扒案件详情。

据介绍,陈某之前曾做过模具工作,他在网上搜索深圳交警违法停车单的样式,就开始一系列模仿设计了:自行制作底版,替换二维码,并把深圳交警支队违停单上的印章抠下来,将“交警支队”改成“交警总队”,然后将伪造违停单的二维码和二维码头像等,找了个淘宝商家,以帮协警朋友制作的名义,订做了1000份假违停罚单。接着,就半夜里出发,看到违停车辆就贴他伪造的违停单,贴了大概有10多辆车。

根据陈某的供述,其伪造的违停单二维码账户里,只收到了一笔200元,另外竟收到了好几个人扫码支付的1分钱,这不是在调戏骗子么?

然后呢?没有然后了,因为很快这个二维码账户就被封了,人也被抓了。

虽然没骗到什么钱,但人居然“红”了,小伙子现在正在看守所里懊悔呢。

郭检察官介绍说,虽然陈某的主观故意是想诈骗他人钱财,但由于陈某所诈骗所得的数额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其诈骗行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构成诈骗罪是否代表陈某无罪?不是的,陈某在伪造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上变造交警支队公章,其变造交警支队公章为“交警总队”公章行为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章罪,而伪造1000份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文“违法停车告知单”则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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