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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梦寐以求,能买一套房一间铺,看完这两篇报道,才知道炒房客会选怎样的商铺和房

发表于2012-04-20

报道转自:
http://www.lg.gov.cn/web/GovOpen/article.aspx?artId=67207

 

 

来源:深圳侨报

在投入方面,要向特区一体化示范区倾斜。不管是城市建设还是经济发展,坂田商业中心一定要走在全区前面!昨日,市委常委、龙岗区委书记蒋尊玉来到坂田街道代表团,参加龙岗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分组讨论,他响亮的话语引发了代表们热烈的掌声。熊国伟、曾稳高、郭子平、彭建安等区领导一同参与该团的讨论。

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在2012年完成华为国际会展中心的用地拆迁,启动华为控股全球总部基地的建设。坂田今后将崛起一座华为科技城。这样的发展蓝图让坂田街道的人大代表们感到振奋,他们在讨论中纷纷提到,要加快坂田片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更新力度,让更多的医院、学校项目落地,为坂田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你们说的,我都赞成。坂田的发展对龙岗区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听完代表们的发言,蒋尊玉用不是一般的重视来形容自己对坂田发展给予的关注程度。特区一体化给坂田带来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辖区又有华为这样的大型跨国企业,如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是坂田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蒋尊玉认为,华为具备吸纳好项目的条件,单从地缘优势上讲,就远远超过中心城片区。像光启这样的新材料项目,一旦形成产能,前景将不可估量!下一步,坂田应该在优化环境方面加大力度,还要做好对辖区大企业的服务。蒋尊玉说,交通是坂田片区首先要解好的一道题,专门研究坂田片区交通问题。坂田相对滞后的公共设施、文化设施,都要加大改善力度。

坂田片区、华为科技城,今后就是深圳的新名片。我们的目标就是要打造适宜人居、适宜创业,交通四通八达,生活配套齐全的先行示范区。下一步要研究如何抓好落实。蒋尊玉信心满怀地对代表们说,未来五年,在投入上,就是要向特区一体化示范区倾斜。不管是城市建设还是经济发展,坂田一定要走在全区前面!他铿锵的话语顿时引发现场一片掌声。

http://www.lg.gov.cn/web/GovOpen/article.aspx?artId=67207

 

 

 

天虹董事会公告的网址是http://www.p5w.net/today/201201/t4021707.htm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010507:02

 

 

 

本文章来源于20120105日证券时报第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1123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12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深圳龙岗区坂田项目开设商场的议案》
同意公司租赁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与吉华路交汇处项目物业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用于开设天虹商场。租赁面积约35,570㎡,租赁期限为20年,交易总金额约为54,646万元(含租金和商业管理服务费),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约为5,406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二年一月四日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项目概况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深圳龙岗区坂田项目开设商场的议案》,同意公司租赁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与吉华路交汇处项目物业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用于开设天虹商场。租赁面积约35,570㎡,租赁期限为20年,交易总金额约为54,646万元(含租金和商业管理服务费),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约为5,406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信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清凉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商业大楼A1102
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
深圳市信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其具备履约能力。
三、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对方:深圳市信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与吉华路交汇处项目物业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租赁建筑面积约为35,570㎡。
3、交易总金额:约54,646万元(含租金和商业管理服务费)。
4、租赁期限:20年。
5、生效条件:《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的附件《房屋租赁合同》于深圳市信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开工建设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并实际动工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3、本协议用于公司租赁物业开设商场,有利于公司扩展连锁门店网络,扩大影响力和提升行业地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不存在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不可避免又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会影响协议的履行。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二年一月四日


目前,泓瀚苑(五和地铁口200米处,6站到市民中心)住宅才9000元每平方,商铺才3万每平米。按照关外各间天虹,周边商铺基本10万元每平方以上,例如龙岗、民治。住宅也能升值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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