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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麻烦事-大家帮帮忙发表一下意见

发表于2006-04-18
最近买了一套二手三房两卫,为省事想买下业主全套家私家电(都比较新),成交价15000元,当时业主提出DVD和一套藤椅要拿走,我同意之后便一起列了其余所有家私电器的清单并签订了附加协议。
    现在手续已经办完,马上就要收楼了,业主业主可能觉得转让价低了,突然提出交楼时要将三张床的床垫搬走,理由是协议清单中只写了1.5米床两张,1.2米床一张,他认为当初床架和床垫是分开购置的,清单中没有床垫所以要拿走,而我认为按这种方式转让几乎全套家私电器(就除了DVD和一套藤椅,海尔小小神童洗衣机我没需要就主动放弃不要了)床应该是包含床垫的,双方争执不下,不知各位XDJM怎么看这件事?先谢谢了!
发表于2006-04-18
二手家具其实不要也好,毕竟人家用过,不爽
发表于2006-04-18
直接跟 他说你不要了,退钱,
发表于2006-04-18
房子如果没交那就说不要了,这个业主太黑心了!
发表于2006-04-18
确实,可以自己一件一件往家里搬自己喜欢并精心挑选的家具,一定不要用别人用过的家具.

个人意见!
发表于2006-04-19
以下是引用凡人之想在2006-4-18 10:44:58的发言:

直接跟 他说你不要了,退钱,

家私电气的钱还没交,约定交楼时清点完再付,所以不存在退钱的问题
发表于2006-04-25
15000可以买齐所有全新的家私电器了,不必要用业主留下的旧的
发表于2006-04-26
没见过这么小气的业主,让我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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