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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桃源三期购房产权拿红本!

发表于2014-07-24

桃源三期购房已6年,依照合同,五年就该拿红本。最近,却产生变故。住建局代表政府,应重合同守信誉!该拿红本。老百姓不可能几十万买个使用权,那不如去买小产权房,也不如租房。卖与不卖都应该发红本,如出售转让,再收收益,这样即守住了政府的信誉,也防止了个别人的牟取暴利,毕竟这些有资格拿房的人,都是在深圳二三十年以上,为深圳建设和发展做了贡献的,时间就是价值,历史铸就荣誉,应给予尊重,不应肆意践踏!

希望大家都来关注与讨论。

经适房拿红本是否应该缴纳增值收益?投票地址:http://szbbs.sznews.com/thread-2381266-1-1.html

发表于2014-08-08

LZ别发帖了,去市政府静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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