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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给半岛城邦业主的公开信

发表于2011-10-06

给半岛城邦业主的公开信

半岛城邦业主:

 

开发商推出出租车位55年一事,这是侵犯广大业主权益的不合法行为,请广大业主共同抵制。半岛城邦地下车库的权利归全体半岛业主所有,开发商及物业部门只有管理权不应有支配权。

地下车库产权归属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已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中,也就是我们购房时的房价已包含了地下车位的使用权,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第二种情况,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第三种情况,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对照这一条,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也就是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如果退一万步是第二种情况,半岛城邦的开发商也应在取得了销售车库存许可证明之后才可卖。目前开发商推出的是长期出租说明他没有这种权利。既然没有这种权利就不应有对我们的车位有支配权,拿我们的车位来长期出租。车位既然是广大业主的权益,应是谁先到谁先停,长期出租是人为的制造谋一部份人侵犯另一部份人的权益。搞固定车位是不法的。现在就有一些车位已被人长期占有而长期看不到有车停泊。这是不是开发商造势?半岛城邦不搞固定车位车位不一定会紧张,经常会出现错开停车情况,不搞固定车位车位的利用率高。如果我们不阻止这种非法行为,车位将会人为的越来越紧张。请问到时亲戚朋友来了车停哪里?我们自已还有没有车位停?在此我呼吁广大业主要维护自已的权益,富姐,富哥们请不要为虎作伥坚决抵制,不要上旦,不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租车位,应联合起来上告。                                                                                          半岛城邦一期部份业主

 

 

发表于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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