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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为何“冷漠自私”

发表于2013-10-22

业主为何“冷漠自私”-社区网讯


比较有工作成效的业主委员会,往往在成立之初能得到业主的普遍支持。因为那时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业主共同面对的,如核准面积,通水通气,绿地建设,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撤离等。这些问题解决后,业主们对业主委员会的支持度就开始降低,甚至不闻不问。遇到事情顶多口头支持,一到真需要出钱出力的时候就躲了,只想搭便车。要去遛狗,或是看电视连续剧都可以成为不参加业主大会的理由。

有个住宅区每套房子都在50万元以上,贵的250万元,可以说业主基本都是百万富翁了,但是为维权诉讼集资的时候,最多的只出到50元,有的只拿1元钱的硬币。几个发起人花了三个多月,每个人都贴了几百元交通费和复印费,最后因为筹集不到诉讼费,连立案都立不了,原来轰轰烈烈的事情只能不了了之。(北京晨报 秦兵)

住宅区的早期纠纷主要是在发展商和业主之间,再后来是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而现在,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内部的矛盾逐渐升级。而这种矛盾更复杂,更难解决,对社区的伤害也最大。业委会的成员抱怨自己没有报酬地为住宅区事情奔忙,其他人全不费心等现成的,干的好是应该的,出一点问题就会被人骂成“叛徒”,甚至堵上家门闹事。这样下去,将不会有人愿意承担业委会的工作。

本来业主委员会是维护业主利益的机构,可是却频频出现业主与业委会对立的现象,业主不支持为自己办事的“执行机构”,不信任自己选举出的业主委员,这在逻辑上是不通的,说明肯定是制度的设计存在问题,才会导致这样的悖论。问题的根源还是与规模有关。在一个大规模的委托代理系统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不可能充分沟通,相互不可能充分了解,因此动员、响应和协同行动都会困难,产生隔膜和怀疑也不可避免,何况确实存在着代理人利用大规模系统的沟通困难以权谋私的可能与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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