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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三星I9300屏细裂,中国消费者维权怎么这么难?

发表于2012-06-29

本人于2012-6-22号在中国联通深圳宝安区新安前进路营业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前进路天虹商场右侧,电话:15622862051)购买了三星I9300手机一台;IMEI号:352315050190814S/N号:RV1C5507Q1K

老公于24日早上使用手机上QQ时屏幕突然从屏的四周开始向中间慢慢碎裂,且发出兹兹的细微响声,随后马上把手机送到联通销售营业厅,营业厅确认后查询到了的售后维修叫我们去三星售后处理;到达售后维修网点后(宝安店:宝安25区前进一路与创业二路交汇处华丰广场3A5(灵芝站口宝安国美楼上) 话:0755-27834466),服务态度很差,一开口就说是自己压碎的屏,让人听了心里很不爽,理论了几句,之后受理员说需要拍照传到厂家鉴定,申请换机,三天后有结果,当时也没多想,想着是质量问题也应该很快就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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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维修网点给老公打电话回复说厂家判定为人为损坏不予通过,我们不能接受此种结果,且本身就是质量问题,也没有鉴定报告,就凭照片说是人为损坏。打深圳售后服务热线投诉(400-630-5858),客服人员回复说只能是这样的处理结果,如果对结果不满可再拔打总部热丝投诉,于是按照客服人员提供的电话(400-810-5858)打电话投诉到总部,热线人员受理此事后会反馈给他们负责人,负责人调查后会在一个工作日给结果,随后半小时左右一个自称负责此事的女话务员回了电话(电话号码:010-64751880),说她们调查的结果就是认同维修站和工厂的处理结果,并且态度傲慢,最不能让人接受的就是说我们之所以投诉就是想要换取免费保修,本人被气得无语,和客服人员争论了几句,并且询问我需要再往哪里投诉才能解决我的问题,对方回复她已是最高投诉处,问题的结果就是如此,问姓名部门不说,只问到了工号是1527,作为消费者当时的感觉就是在强势的商家面前作为弱者的无耐和气愤。

现在三星说是人为损坏,联通说是三星确认不能换机和退换,我也是对此闻所未闻,三星的质量会是这样,凭什么质量问题就凭一张照片和三星说以前没碰到过这种情况就判定是人为损坏,需要消费者来承担,在中国就这么悲哀,维个权就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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