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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小组解答

发表于2004-09-01
我也在第一次的入伙通知书上签字了,也交了管理费,在发展商看来我已入伙了(不知道法律上是否也这样认定?)。上周末的聚会我参加了,也签字了,但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已“入伙”了,我是否仍然可以像其他未入伙的同学们一样参加到组织上来,除了以后的赔偿金会不一样外,其他参予活动的程序不会有什么不同的吧?另外,找了一下午的楼主了,仍然没有结果。我急着送钱给她呀!!
发表于2004-09-01
当然可以了~~~~~~~~组织欢迎你,我们这些维权的小业主与你站在同一战线上!!
你在哪里上班啊?
发表于2004-09-01
你最好参加下次有律师的聚会
你入没入伙?,不是KFS说了算的(他手续不全就开始哄骗入伙的情况下)
所以你最好还是问问律师,,,,,

此回复仅代表我的意思,
发表于2004-09-01
我在特区报这边,你是不是想帮我?要不我发短信给你?我想转账的,免却双方的麻烦,你说呢?太感动了!!!!
发表于2004-09-01
你是报社的啊?
发表于2004-09-01
不是的,只是在这边上班,报社的有钱呀,我可没有
发表于2004-09-01
帮忙没问题啊,偶怎么帮呢?
发表于2004-09-01
你把钱交给如风吧,打电话给她
发表于2004-09-01
已经给我了,周末我会帮楼主交的了:)
发表于2004-09-01
交啥钱呀?律师费不是要等见面会才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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